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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在我找了也不知道第幾春後
第一次深深刻刻體會到錢難賺的道理
我去應徵一個律師事務所的工作
就是聽錄影帶把它打出來 感覺有點像共筆
誰叫我打字慢慢 又龜龜毛毛
我竟然花了一整天的時間 從一點打到晚上一點多
當然是有包含吃飯 洗澡 啦塞 打逼的時間啦
不過也真是太誇張啦
折算起來 我的時薪才十幾塊耶@@
今天只好去辭了
不知道大家是不是都打的飛快 不然也太難賺了吧
不過 是有學到一些法律知識啦
也算小有收穫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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